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办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办岗位聘用核准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认可、党组批准的原则,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
二、文件执行范围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本聘用方案。
三、文件主要框架及内容
(一)竞聘的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合格以上。
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1.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行政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需在十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3.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1.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二)竞聘程序
1.制定并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组织竞聘;
4.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先审核符合续聘人数后,余下的岗位由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获聘任的人员采取量化评分办法进行竞聘上岗。
5.公示拟聘人选;
6.办理聘用手续。
(三)竞聘方式
竞聘的分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与获奖情况;二是考评组测评两部分,即:被考评对象得分=聘期内年度考核与获奖分+考评组测评得分。
1.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与获奖情况审核:应聘本人进行自评后填写《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与获奖情况审核表》,交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
2.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测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报名参与竞争的人员进行测评,取平均分作为测评阶段的最终得分,具体测评项目和分值分布情况见《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系列职称聘任考评组测评表》。
(四)解聘办法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核实,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四、其他
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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